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相关业务的补充通知,对2025年省内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安排做出调整。
其中提到,结合省内新能源与火电分开组织交易模式,在2025年吉林省零售合同示范文本中,新增省内新能源电量交易类型。
建立零售市场交易价格上限约束机制,对于零售市场交易价格超过价格上限时[暂按批发市场标的月对应电源类型交易最高价+近两年零售市场度电收益最高价(4.8元/兆瓦时)设定,后续随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按照零售市场交易交易价格上限结算。
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设置固定价格、固定服务收益、价差分成三类零售套餐,零售交易价格设置分时/非分时定价模式,具体由合同双方协商在上述三类零售套餐中自主选择一种套餐。零售套餐参数配置过程中经营主体只能约定一种定价模式,即选择分时定价模式时,只需配置分时套餐参数;选择非分时定价模式时,只需配置非分时套餐参数。
目前省内批发侧新能源与火电分开组织交易,分别形成火电交易合同和新能源交易合同,其中,新能源交易合同电价相对较低。售电公司须将火电、新能源合同电量按照代理的每个零售用户用电量进行等比例分配,避免火电、新能源合同电量分配不均衡而产生纠纷。
详情如下: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