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其实就是码字,把头脑里面想的东西,通过手指敲击键盘,在电脑屏幕上面显示出来,然后发布出去。
从过程来看,键盘、屏幕无疑是影响最大的两个东西!
你可能会说,你错了,我觉得脑子,错,写的出来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这个,你既然说了,那你说的都对!
那我们就加个前提,我们假装每一次都行,每一次打算写作的时候,就像打开了一水龙头,你的思想如同一只奔腾的野马,需要奔跑,需要宣泄,那选择一个红色的好?还是蓝色的好呢?
与我而言,反正是用Mac比较舒服!
我的Mac笔记本还是Mac M1,算是比较老的一个Mac笔记本了。但是就从上面我们说的2个条件,键盘和屏幕,都让我非常满意。
屏幕方面,一直是Mac的强项·。虽然这台M1的笔记本还是2.5K的分辨率,但是因为有“原彩显示”,并且能够随着环境光而调节亮度。整体而言,如果写点东西,屏幕看起来非常舒服,打字内容也非常清晰。
相比较与我的ThinkBook 16+而言,这台Mac更出色一些。那台ThinkBook16+,其实有点一言难尽。无论是Windows系统,还是Ubuntu系统,2.5K的分辨率给我的感觉确实“啊,字怎么这么小啊”、“我都看着瞎眼了”!
同样的2.5K,给了我不同的感受。
打字而言,其实我是有点喜欢那台ThinkBook的手感。
那种手感怎么描述呢?
我把手支撑起来,悬空,然后按下键帽。那台ThinkBook的键帽就会感觉随着手机的按下而塌陷下去,但是却没有到底,而且半空又把手指给弹了起来。
在这种弹度适中的情况下,让我的手指非常舒服,并且这种弹力让我的手指有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与键盘的接触。就在这种啪啪啪的“弹Q”状态下,我感觉自己的手指是那么愉悦,脑子里面的水是那么顺畅地流了出来!
所以,我非常喜欢那台ThinkBook。
但Mac的键盘,其实也不差。
Windows=4(屏幕)+8(键盘)=12
Mac=7(屏幕)+7(键盘)=14
所以,14》12。
Mac获胜!
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点,就是Mac的窗口模式。
同Windows不同,Mac的“最大化”按钮是进入一种“ZEN”模式。
那什么是Zen模式呢?就是一个窗口就占据了整个屏幕。
Zen模式,其实是“一种”专注模式。
它把屏幕下方的Docker都隐藏掉了,让人不受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