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法”丨灵武法院三次调解终结纠纷“拉锯战”

政务   2024-10-26 22:28   宁夏  


“法官同志辛苦了,为了我的案子实在是太麻烦大家了。”近日,灵武市法院西郊法庭历时180天、三次调解,办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后,原告尹先生拿着调解书喜笑颜开。


一调:针锋相对,互不让步


2022年8月10日,被告湖北某公司将其承建的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某结晶沉淀池防腐工程交由原告尹先生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总费用为25.99万元,被告张某作为代理人签订合同。2023年9月该工程顺利竣工,但尹先生苦等半年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于今年3月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


首次开庭,被告态度十分坚决,原告誓不让步,双方争吵不断,被告对审理的不配合远超承办法官的预料。


眼见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分歧越来越大,一时难以调和,为防止被告公司提前转移财产,为后续案件审理进程及执行程序带来困难,承办法官建议原告先申请对被告公司账户实施财产保全。在执行干警的积极配合下,被告公司账户里的25.99万元于下达保全裁定的次日被冻结,迫使被告再次回到法庭。被告公司提出,签署合同的被告张某并非该公司员工,合同加盖的项目印章亦未在公安部门备案登记,主张合同无效,并对合同内容提出疑问:本案项目业主尚未验收及审计,工程量、工程价款占据主合同价款的50%以上,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二调:陷入僵局,另辟蹊径


“原告是否能就案涉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举证?如不能举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需要自行承担。”


再次开庭,承办法官就上次庭审遗留的问题进行提问。此时,被告申请对案涉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鉴定。


“法官,我们不是不想做鉴定,而是公司账上实在是没钱了,鉴定费对我们来说是个大负担,账户里被冻结的钱是准备付给其他项目承包方的,现在付不出去,他们也要起诉我们了。”被告提出鉴定申请后,经法院多次催促却迟迟不支付鉴定费用,诉讼进入“拉锯战”,案件事实难以求证,陷入僵局。


庭后,承办法官将案件情况反馈至庭室案件分析会。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之一在于主体建筑是否已经交付并使用,现在的第一要事是去案涉工程现场看一看,对双方提出的疑问进行实地勘查求证,以法院作出的调查结果辅证案件事实。


次日,干警便前往距离法庭180公里外的案涉工程。


三调:再调一次,定分止争


经过实地勘查取证基本确定了案件事实。直接判决真的能解决问题吗?考虑到判决后被告公司可能会上诉拖延时间,诉讼“拉锯战”还将持续,承办法官决定再调解一次。


“尹先生,今天将您与两方被告请来的目的,是想再帮双方调解一次。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判决之后被告可能会上诉,随之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会加重你的债务负担;另一方面,法庭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本案案涉工程已经提交业主审核,且即将结束,法庭亦督促了业主的审核进度;另外,被告的款项也在冻结状态。综合这些情况,法庭直接下判决实属下下策,不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的干警们对双方当事人说。


“尹总,我们也是合作多次的老搭档了,现在付款确实困难,请你再等等我。我请法官见证,就到9月底,如果还不能付款,你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我绝无异议。”被告张某说。


“就到9月底,我信法官说的,也再信你一次。”看到张某诚恳的态度,原告表示认可。


时间一天天过去,9月下旬的某个周三,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法官,我的结算出来了,我可以付钱了。”电话那头的被告张某兴奋地说。

来源:宁夏法治报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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