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即将实施
时事
2024-12-06 19:00
辽宁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管理,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对2016年制定的《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进行了修订。”12月6日,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修订后的《条例》已于10月29日经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11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发布公告,于公告之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启动修订程序,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贯彻落实新的上位法精神的需要。2020年到2023年,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经历了三次修改。根据最新版省条例精神和近年来国家、省关于供热工作的一些新的有关规定,我市2016年条例需要紧跟上位法变化调整节奏,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完善。保障助力供热体制改革成果的需要。近年来,朝阳城区供热体制改革稳步实施,供热领域一些带有政策性、方向性、法律性的工作,需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提供支撑。按照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当及时启动有关程序,让立法与改革同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供热实际问题的需要。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供热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的建议、议案和提案,所以有必要通过修法的途径,让法规制度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更好的解决供热实际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新修订的《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修改论证的基础上,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32次,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工作联络站,包括朝阳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收集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城镇用热群众、供暖企业、街道、社区等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1100多条。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适宜采纳的,利用相关渠道耐心做好解释沟通。
修订条例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供热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构建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履行法定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如要统筹规划,把构建“一网多源 、互联互通”的供热格局作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的未来方向;要围绕重点难点,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要坚持民生导向,保障弱势群体的用热权益;要以考促建,把考核评价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要聚焦堵点痛点,对问题多发、频发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条例还着重强调了供热企业如何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依法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