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难免饮酒,但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更不能像下面这位驾驶人一样,想着自己喝的比朋友少就主动“请缨”,侥幸驾车上路。
近日,交警在道路上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曹某涉嫌饮酒驾车,随即交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测。
据了解,曹某跟朋友在一起吃饭时喝了酒,需要返程时,曹某考虑到朋友多喝了几杯,自己少喝几杯,于是主动提出自己驾车送朋友回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曹某懊悔不已:“以后再也不敢了。”
根据相关规定,曹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饮酒一分醉,驾驶十分险,提醒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请勿尝“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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