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
对校园欺凌说“不!”
闽侯县实验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主题活动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闽侯县实验中学于2024年10月22日举办了一场以“筑起防护之墙,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特邀闽侯团县委社工程炳雯、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强共同为学生带来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闽侯团县委社工程炳雯为大家带来校园防欺凌相关知识,第二部分由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强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讲座开篇,即通过课件回顾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电影《第二十条》等触目惊心的校园霸凌事件,引发全场深思。当团县委社工程炳雯与在座同学互动时,同学们甚至难掩心中愤慨,高喊“年龄不能作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应该将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定年龄降至10岁甚至更低”等观点。在群情激昂的气氛中,程炳雯随即向同学们普及什么是校园欺凌,其法律定义、其类型、其要素、其成因、其危害,及其应对方式,呼吁大家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
“校园欺凌”话题引发了全场共鸣,校园普法趁势而来。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强进一步通过法律条文及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大家展示了几种常见的校园暴力犯罪行为,再次警示在座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讲座全程穿插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为正义发声。
讲座最后,陈强主任呼吁青少年朋友,要慎重交友,要主动净化朋友圈,要时刻警醒,克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切莫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校园霸凌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通过加强教育、普及法律、完善制度等多项举措,有效遏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护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我校将持续加强校园霸凌的预防与治理工作,创建美好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图/文:林一青
审稿:许如婷
审核:林炎云 林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