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之规定,现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对驾驶员及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实施处罚。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三、执行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 源:六盘水交警、微凉都
审 核:彭 华
校 对:成华丹
编 辑: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