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或实际使用
工业土地的企业(经营主体)
注意啦
2024年度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开始了
自“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广大企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和配合下,评价体系逐步优化,评价结果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等相关规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与企业用地、用能、奖励政策、评优评先、金融、低效主体提质增效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024年度我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规模以上企业继续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六项指标进行评价,规模以下企业(经营主体)以亩均税收进行评价。目前,各镇(街道、园区)正在组织企业填报基本信息、工业宗地、地块图形等各项用地信息,这是“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及差别化政策的执行。为此,请各企业(经营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宁波市亩均综合评价平台(登录网址:87188718.com/Z1rNm),在平台的“用地申报”模块分别完成各项信息填报(具体填报事项可在登入页面下载操作手册,亦可咨询属地发展服务办,联系方式附后)。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理论的重大改革实践,是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有效抓手,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为产业治理、工业地图、地企对应等提供依据。希望各企业(经营主体)以“亩均论英雄”理念为引领,提升企业亩均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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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审:胡烽
二审:杨月云、刘文治
三审:高嘉鸣、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