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
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已然进入“旺季”
为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全力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筠连县公安局“严”字当头
持续发力
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
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经询问,惠某、张某某两人对自己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
1月17日,丰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李某某非法存储100余箱烟花爆竹。
经查,李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云南省售卖烟花爆竹的人员,在明知自己无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仍将100余箱烟花爆竹存储在自己家中并进行售卖。现场查获非法买卖、储存不同类别的烟花爆竹128箱共12884 枚。
经询问,李某某对其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来 源 丰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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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13980394816
来源:本文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肥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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