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提高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审核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在保留现有线下受理方式的情况下,依托厦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功能模块,自2024年11月1日起上线运行,各货运企业可通过线上方式办理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系统网址:
http://112.48.134.15:5001/login。
用户名:企业社会信用代码(18位)。
初始密码: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
登录厦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进入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模块
选择“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类型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生成《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下载打印盖章
再次扫描上传
点击提交审核
即完成所有操作流程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下:
系统地址:
http://112.48.134.15:5001/login
建议用谷歌浏览器访问
用户名: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密 码:信用代码后六位
系统左边→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资金类型处选择对应流程(“仅报废营运柴油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其中:
“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流程仅需填报“报废车辆”页面内容;
“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流程需填报“报废车辆”及“新购货车”页面内容;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流程仅需填报“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页面内容。
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系统跳出“报废车辆明细”页面:
单击车牌号码右边小框,输入报废车辆车牌号码,点击搜索:
点确定,如下图:
先根据行驶证确认系统带出的车辆信息(若信息有误可手动修改),确认无误后,填写排放标准、使用年限等信息,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车辆登记所有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上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最后点击保存。
点击搜索,选中刚才申请的记录,点击生成《申请表》:
打印出《申请表》加盖公章,选中刚才的申请记录点击修改:
上传申请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完成后点击保存:
点击“提交审核”:
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
进入“新购车辆明细”页面,选择车号,根据行驶证确认系统带出的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排放标准、车辆类型和车轴数,上传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点击保存:
使用打印功能打印出《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修改档案上传复印件或扫描件(操作步骤同报废车辆),完成后即可点击“提交审核”。
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
进入“新能源车辆明细”页面,选择车号,根据行驶证确认系统带出的车辆信息(若信息有误可手动修改),确认无误后,填写车辆类型和车轴数,上传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登记所有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上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最后点击保存:
使用打印功能打印出《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修改档案上传复印件或扫描件(操作步骤同报废车辆),完成后即可点击“提交审核”。
(一)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0592-5673815,5673801。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0592-6078297
【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0592-6053110
【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0592-7022693
【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0592-7169575
(二)技术支持服务咨询电话
【讯发软件】 0592-5113930,511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