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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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居民户口簿;
02
居民身份证;
03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04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0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准备好以上材料
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
即可办理啦!
办理稳定居住落户需要是青岛市外户籍人员,申请人及配偶还需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所租房屋需在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市公安局 | 66573513 |
市南分局 | 66575059 |
市北分局 | 66575677 |
李沧分局 | 66576539 |
崂山分局 | 55580058 |
城阳分局 | 66582105 |
开发区分局 | 66581136 |
高新区分局 | 66578115 |
黄岛分局 | 57786251 |
即墨分局 | 66583282 |
胶州市局 | 58785597 |
平度市局 | 66587062 |
莱西市局 | 66588363 |
供稿 | 刘 姐
责编 | 于昌俊 刘志鹏
审核 | 辛 磊 于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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