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解答 | 市外人员在青岛稳定居住如何落户?又需要哪些材料?操作指南→

政务   2024-11-05 08:31   山东  



为更好地回应群众需求,青岛公安依托官方公众号推出“为您解答”栏目,解答网友关心关注的公安高频业务问题,直观简洁地将“您最需要”的呈现出来。还等什么?让我们一起看看丰富精彩的内容吧~

Q

市外人员在青岛稳定居住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


你好!我准备长期待在青岛,请问怎么办理落户?

@网友


我是外市人,在青岛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稳定居住落户

稳定居住落户俗称“租房”落户,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




01


居民户口簿;

02


居民身份证;

03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04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0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啦!


注意事项

办理稳定居住落户需要是青岛市外户籍人员,申请人及配偶还需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所租房屋需在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66573513
市南分局 66575059
市北分局66575677
李沧分局66576539
崂山分局55580058
城阳分局66582105
开发区分局66581136
高新区分局66578115
黄岛分局57786251
即墨分局66583282
胶州市局58785597
平度市局66587062
莱西市局66588363



供稿 | 刘   姐

责编 | 于昌俊   刘志鹏

审核 | 辛   磊   于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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