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
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识别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红政发〔2012〕53号)规定,每年9月18日是云南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县人民政府决定试鸣防空警报。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河口县城区域内。
二、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15:15。
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时,城区行驶车辆和行人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来源: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美编:崔 娜
编辑:王 佳
责编:梁忠琼
审核:杨利容
投稿邮箱:hk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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