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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28日在宁津县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暨“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宁津县法院、宁津县检察院、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参加人员一同观摩了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集体观看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片,市局综合执法支队苑铮同志作了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解析;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小雪同志作了合法合规经营的培训指导;各企业代表就环保法律法规、涉企执法检查、危险废物管理以及信用修复等方面提出问题,各部门代表均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活动现场还向企业发放了《宪法》《黄河保护法》《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指南》等宣传资料。
本次活动将《宪法》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学法、守法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供稿丨法规信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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