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为全面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县开展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安全守护专项整治。在此,我校向您发出倡议,希望您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同时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引导:
1.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车辆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到学校附近人行道时,自觉礼让。
2.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要遵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接送车辆在校门外主路处顺向在路边停靠,即停即走,不在道路上随意掉头,保证道路畅通。
3.教育孩子走路时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
5.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载学生上路,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的要求戴好安全头盔。
6.上学放学自行走路往返的学生,家长有义务向学生进行道路安全的教育。
7.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必须首先确认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车况是否完好;坚决不乘坐无证无照车辆、超速车辆、超载车辆、酒驾车辆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8.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好监护工作。
9.上下学途中,教育孩子切勿擅自到危险区域如施工重地或危险水域周边玩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通过开展头盔佩戴安全守护专项整治,探索破解头盔佩戴率低、安全防护成效不足问题,有效化解出行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
1. 遵法规,做表率。
家长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作为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以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们起到示范作用,让孩子从小就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家长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
2. 红灯停,绿灯行。
步行出行时,要走人行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规则。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止步停留,先看左、再看右,确定左右均无来车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3.违法车,切勿坐。
切勿让孩子乘坐无牌车、报废车或“黑校车”外出,也不要乘坐超员车,车辆一旦超员行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大大降低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性,且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戴头盔,靠右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驾乘人员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并行、不追逐竞速、不争道抢行。
5.低头族,要注意 。
出行时,要注意观察交通状况,拒绝做“低头族”,避免事故发生。
6.守制度,不拥挤。
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要遵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接送车辆在校门处顺向在路边停靠,即停即走,不在道路上随意掉头,保证道路畅通。
学生安全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最牵挂的事。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携手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地城镇中心学校
2024年9月27日
国庆节快乐
编 辑| 朱晨晨
初 审| 郑乾坤
复 审| 韩 奇
终 审| 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