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率执法检查组赴毕节市金沙县、百里杜鹃管理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以有效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根基。在金沙县,陶长海首先来到安底镇桂花村,实地察看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强调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利民、富民、得民心的工程,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全面振兴打牢基础;守住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陶长海在金沙县安底镇桂花村实地察看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随后,陶长海来到位于金沙县禹谟镇金坝村的贵州禹谟泡木湾醋业有限公司,走进公司展厅和露天发酵场,深入了解酱香醋工艺、市场、产业发展等情况,强调要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中关于产业发展的规定,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做优品质、做强品牌、做大市场,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陶长海在贵州禹谟泡木湾醋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颍川村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毕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层联络站。检查中,陶长海来到颍川村,实地查看村庄环境,详细了解颍川村在乡村治理工作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对颍川村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多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做法进行肯定。他指出,让更多群众参与立法的同时,要让法律法规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以法治赋能乡村治理,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办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农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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