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王国英销售假药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王国英销售假药案
二、听证会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9会议室
四、联系人:刘国宁 联系方式:0534-5356897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6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