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兑现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1号)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藏锦熙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5名高校毕业生申报自治区区内市场就业资金共计274188.38元,其中生活补贴120550.00元,住房补贴60275.00元 ,社保补贴93363.38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那曲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电话:0896-3721011。邮箱:naqujiuye@163.com。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18号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就业促进科。
附件:那曲市拟兑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来 源:那曲人社
编 辑(一审):德庆拉泽
责 编(二审):秦 瑶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