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最早职业警察形式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西方警察的出现是和国家的形成同步的,当国家消亡了,警察也就随之消亡。
警察是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有时,也指构成这种力量的个人。不同类型的国家,警察的阶级性质不同。警察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具有政治镇压的阶级职能和治安管理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对于最早职业警察形式产生问题的认识,目前国内外警学学术界有如下几种观点:
1、大多数美欧警察研究学者认为世界上第一支穿制服的职业警察队伍在1892年由英国内大臣罗勃特·比尔创立于伦敦。
2、英国艾克赛特大学警察研究中心比尔·塔夫曼在1991年提出:世界最早的穿制服的职业警察队伍是中国辽金时代的“警巡院”。
3、更夫是罗马时代欧洲巡逻警察的前身,经常担负着哨兵的角色,负责召集其它人拘捕罪犯、迎击进攻或扑灭火灾,早期为社会提供无偿的服务,后来逐渐演变成雇佣性服务。“威尔逊的三种警察组织文化类型一是更夫型。更夫型是罗马时代欧洲巡逻警察的前身,这种警务风格强调治安与巡逻。”
4、清代政府县衙门的衙役是警察的前身。“所谓‘三班衙役’,不过是个概称。事实上,除了皂、壮、快班外,衙役的名目种类大约还有十余种。如,有专门捕盗缉凶、解囚查赃的捕役;有专业检验尸伤凶伤的仵作;有专管监狱犯人的禁卒等等。非常明显,捕役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刑警,仵作是名副其实的法医,禁卒则相当于今天的狱警了。”
5、本人认为,从一定意义来看,我国最早的职业警察机构形式可能是明、清代出现的镖局。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警察一词的注释为:“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也指参加这种武装力量的成员。”从此中可以看出其基本内涵为:(1)是国家的代表、象征之一。
(2)具有用武装的手段来维持社会、保护地方平安、除暴安良的特点。
(3)由拥有武器装备、保卫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的武装集团。旧时镖局相当于今天的保安公司。
第二节 镖局的形成
保镖始终是带有传奇色彩的特殊人物,从许多古代文献记载来推断,我国最早镖局的形成可能在明代后期,清朝初期。那时社会秩序混乱,人们普遍缺少安全感。由于社会原因,盗贼四起,各守一处,拦路抢劫行人、商贩及他们的钱财、货物。为了自身的安全需要,人们开始寻找会武术的人来保护自己的旅行人身、财产安全。开始,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看出了社会的这种需求,他们通过满足这种需求来赚取钱财。于是,他们居住在客店等候客人的雇佣,这就是中国早期的保镖。后来,这种需求逐渐多了起来,生意做大了,于是自己起一个合适的名字,开起一家专门做保护客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店铺。到了清期早期,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兴起,逐渐出现了专业从事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组织形式——镖局。
在方彪的《京城镖行》一书中介绍,我国镖行最早创建于清代康熙末年,到20世纪20年代结束。镖师与强盗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镖行绝不容许强盗改行作镖师。镖师的武器比较单一,主要是单刀、长枪,后期有手枪等,暗器则主要是飞蝗石、花装弩。
我国近代历史上有著名的十大镖师:镖不喊沧创规者李冠铭、双刀镖师李风岗、形意宗师车永宏、华北形意大师戴二闾、华北面王王正清、铁腿左二把和大刀王五王子斌、单刀镖师李存义,散打冠军赵光第及技精艺全的李尧臣。
在明清时期,全国有十大镖局。在全国诸多镖局中,以在北京开设的镖局最多,山西、河北、天津、上海、苏州也是镖局活跃的地区。
“1928年,武术界一代宗师万籁声著《武术汇宗》,这是被公认为研究武术史的权威著作之一,“考创设镖局之鼻祖,乃系清乾隆时,……山西神拳无敌张黑五者请于达摩王,转奏乾隆,领圣旨,开设兴隆镖局于北京顺天府前门大街,嗣由其子怀玉,继以走镖,是为镖局之嚆矢”。在书中认为镖局最早是由一个神拳张黑五的山西人在清乾隆年间创办,其目的就是保障晋商来往的银两安全。”山西人神拳无敌张黑五在北京顺天府门外创办了“兴隆镖局”。此外,中国近代历史上平遥县的王正清创办的同兴公镖局,祁县戴二闾创办的太汾镖局,文水左二把创办的昌隆镖局都在历史上享有名气。从此可以看出,山西人创办镖局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是最早和最多的。
“北京前门大栅栏一带,从明朝永乐年间以来,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商业发达的闹市区,虽历经500余年却长盛而不衰,至今依然是北京的繁华所在。以保镖护院为职业的行业——镖局,也在这里兴起。它对稳定这一地区的社会秩序,保护商业繁荣、铺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起着很大的作用。那时,北京城里较有名气的几大镖局都集中在前门一带,其中京都会友镖局最著名。镖局的业务,大体可分三大类。一是‘走镖’,它是镖局的头号买卖,用现代语言来描述,就是‘负责押运’。镖局业务的第二类,是被雇用替官僚、富商、财主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办的银行商号看家护院,防盗防劫,行话叫作‘守地’域‘坐夜’。当时,北京的一些公共场所,包括宝局(赌场)、女昌寮(妓院)等乃是非之地,都花重金雇有保镖,以事弹压,维护秩序。镖局业务的第三类,就是承担保卫某些官僚、富商、政界要人的人身安全的工作,行话称之谓‘跟班儿’或‘护身’。”
第三节 镖局基本运作形式
古代镖局的主要业务范围有:1、镖行(最主要的业务,负责客商的货物的运送安全)、2、保安(私人保镖,为雇主看家护院,防止盗贼、匪徒等对雇主家庭的袭击)、3、代客汇兑。“从前国中无银行,故无汇兑事业,大宗款项则督托委员解送;其次则由票庄代为拨兑。然各省有票庄之处,仅省会及一、二大城市而已。其余城池,则无法拨兑也,一应银钱来往,必须运现。因路有被劫失落之虞,故须靠镖局代运。” 4、保护库丁:库丁(清代户部银库的管理员)虽然官小职微,但库丁有机会从银库里偷带银子出来,因此库丁就成了盗贼绑架的目标。为了保护库丁,便请镖局派人接送其上下班。如果库丁被绑架了,家属就会请镖局进行营救。这时镖局的工作性质具有现在警察局的某些工作职能了。
到了清朝中叶,随着金融业的兴起(票号的产生),产生了大镖系,即;信镖、票镖、银镖、粮镖、物镖、人身镖6种镖。
在镖局中有一些行业规定,如“保镖六戒”:戒住新开店房、戒住易主之店、戒住娼妇之店、戒武器离身、戒镖物离人、戒忽视疑点。
镖物安放在用榆木圪塔制作的镖箱里面,箱子的重量有七八十斤。镖箱的锁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防盗暗锁,只有大掌柜和二掌柜两把钥匙并起来才可以打开的,起到防贪污的作用。运送镖物分为水路、旱路两种方式。走旱路可以抬着镖物,有的需马驮镖物,至今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
镖车,是当时镖局走镖时重要交通工具,亦称独轮镖车。虽然车子走起路来不容易保持平衡,但走崎岖不平的山路时则显得比较方便。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分析,可以初步看出,古代镖局具有近代警察的一些基本特点。我们可以从这种古老的社会治安形式中了解到近代社会保卫、治安的一个轮廓。据此,我们可以认为:虽然中国的警察机构建立于近代,但是古代镖局却极有可能是我国近代警察机构形成的前身。
来源:中国警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