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政务   2024-08-30 09:23   北京  

点击 ↑ 蓝字 ↑ 关注

平谷组工

第3190期

全文字数:855 阅读时间:3分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要搞好制度衔接,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责编:王静宇 史骁健

来源:北京组工


欢迎投稿

“平谷组工”微信公众号是平谷区委组织部唯一官方微信平台。我们将择优推送组织系统优秀事迹、先进典型、体会文章等给全区党员群众学习参考。我们在这里欢迎您的来稿!

来稿邮箱:pgzzbxjzx@bjpg.gov.cn

联系电话:010-89981752

pinggu_zugong

长按识别,关注平谷组工,

订阅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发送给朋友。

平谷组工
创新党员宣传教育形式,宣传组织工作重大政策、发布组织工作动态信息、挖掘基层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组织工作氛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