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巩固多伦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有效行使《多伦县草畜平衡和禁牧管理办法(暂行)》,彻底解决草原过度放牧及牲畜毁林等问题,依据《多伦县草畜平衡和禁牧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牲畜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上交县财政,用于恢复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
多伦县林业和草原局
多伦县蔡木山乡人民政府
多伦县森林公安局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多伦新闻》官方微信
一审:李 欣
二审:李明慧
三审:那仁格日勒
终审:马建东
为保护、巩固多伦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有效行使《多伦县草畜平衡和禁牧管理办法(暂行)》,彻底解决草原过度放牧及牲畜毁林等问题,依据《多伦县草畜平衡和禁牧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牲畜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上交县财政,用于恢复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
多伦县林业和草原局
多伦县蔡木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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