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大局 聚焦民生关切 不断开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政务   2024-12-02 20:22   新疆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聚焦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牢牢把握社会建设的“人民性”和人大职能的“法定性”,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工作成效担当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历史使命。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和推进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
把握职责定位,树立提升意识。社会委紧跟时代步伐,以发展的眼光谋划和实践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把握社会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定位,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总体目标,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把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切入点;围绕社会建设两大重点任务,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解决制约社会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
不忘初心使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和社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社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聚焦社会建设领域民生重点,加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通过座谈论证、问卷调查、蹲点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作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劳动就业,兜住民生底线。紧紧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采取系列举措,把脉自治区就业工作痛点堵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跟踪视察+社会评估+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多种监督方式,连续三年对就业工作进行监督,形成闭合链。实行全流程全要素监督,首次在就业监督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新疆大学重点对《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和法规文本适用性开展评估,广泛了解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为优化公平就业环境、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对《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推动自治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紧扣社会保障,推动社会公平。按照“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探索“点穴式”监督,深入南北疆深度贫困村对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保障各族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伊犁、和田地区开展《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关注特殊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制定《自治区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将极端主义对家庭生活的侵害等行为纳入规范内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开门立法,修订《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突出地方特色,细化部门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守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修订《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牵头制定《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为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落实,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率持续提升,工会依法维权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围绕老龄事业,提供健康服务。全程参与指导制定《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落细社会优待,新增“高龄津贴普惠制、子女护理假”等规定,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向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服务需求、精神文化需求转变。在对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首次采取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收到120544份社会网络调查问卷,使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


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立足社会治理,完善治理格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对标《信访工作条例》,全面修订《自治区信访条例》。在修法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采用“双向进入、三方会商”工作机制,坚守“不抵触”的底线,突出新疆特色“枫桥经验”,将改革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和符合新疆实际的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自治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自治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聚焦网络安全,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立法专班,社会委采取“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的立法起草机制,以“小快灵”的立法模式,在全国率先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构建一体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推动网络安全法治进程。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检查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的实施情况,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完善配套制度,营造和谐健康、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调研组对《消防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统筹安全发展,保障生命安全。以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为重点,及时修订《自治区消防条例》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坚持有效监督,在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消防“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全程参与,更精准查找问题,推动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自治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有效推进自治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持开拓创新,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发挥代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点”等平台,充分征求基层人大的意见建议;邀请社会建设领域专业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设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昌吉市三工镇两个人大社会建设基层工作联络点,扩大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途径;通过党支部共建,加强同基层人大代表的交流,形成工作联动。
密切联系代表,提高审议质量。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办理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办成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以联系代表为主线,制定详细方案,建立“双向沟通、常态反馈”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同全国人大社会委联系,掌握上位法立法进程,加强与领衔代表沟通,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使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过程成为汇聚群众智慧、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办理的高质量赢得代表满意。
创新督办模式,提高工作实效。在督办代表建议时,以提高满意率为标准,与主办、协办单位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程,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加大对重点建议督办力度,首次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现场汇报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办成率上下功夫,对督办的B类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推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社会委将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人民重托,推动社会领域法治高质量,保障人民生活高品质,促进社会建设高水平。(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供稿)

编辑:古努丽、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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