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未登记 未悬挂号牌
将面临罚款30元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遗失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处一百元罚款。
1
上牌登记需要哪些手续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车辆销售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
2
购车凭证、合格证明丢失,怎么登记
如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销售商家申请补办。如销售商家已停业造成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后无法补办的,可到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当场签署《来历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牌照。
3
上牌是否收取费用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试点工作实行免费登记上牌。
4
出售后,是否需要变更车牌
需要变更,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不变更车牌,车牌随车转移。需要买卖双方持身份证、车辆前往附近交警大队变更,车牌随车转移。第二种变更车牌,卖方可以先把原号牌交回办理点进行注销,买方持手续重新登记注册。
目前
来源/宁夏交警
编辑/宁宁
审核/马曼茹
监制/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