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围绕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聚焦两件大事、“六个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方位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收入再创新高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创新高,实现315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100亿元的101.6%,圆满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剔除一次性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7.2%,同比增长2.2%,在连续3年高增长形成高基数,以及2024年前10个月累计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全年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
重大支出保障有力
各级财政部门全力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高强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8亿元,完成年初预计数6900亿元的100.4%,同比增加91.8亿元,增长1.3%。全力推动“五大任务”落地见效,全区统筹保障“五大任务”资金支出238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4%。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1.6%、2.8%、10.6%、11.5%。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基本建成“1+N”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制定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零基预算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四个工作指南,推出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系列措施,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事业实现新突破。
2025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围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服务保障自治区大事要事,坚定不移推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落地落实,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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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稿:赵利君
编 辑:郭晓雪
校 审:刘艳芳 任慧莹 宫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