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政务   2024-12-31 23:18   广东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肇庆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中旬在端州城区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肇庆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5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肇庆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批准肇庆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大会选举;

(八)审议表决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九)审议表决肇庆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

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市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三)我市选出在肇庆工作、居住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负责人各1名;

(五)出席政协肇庆市委员会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列席大会开幕会);

(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

(七)市人大常委会原常务(或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列席大会开幕会);

(八)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以上干部。







编辑 彭雯霞

一审 黄伯光

二审 陈坚庭
三审 刘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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