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中旬在端州城区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肇庆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5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肇庆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批准肇庆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大会选举;
(八)审议表决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九)审议表决肇庆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市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三)我市选出在肇庆工作、居住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负责人各1名;
(五)出席政协肇庆市委员会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列席大会开幕会);
(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
(七)市人大常委会原常务(或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列席大会开幕会);
(八)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以上干部。
编辑 彭雯霞
一审 黄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