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四川多地均出台相关政策
涉及二三孩家庭购房补助
优化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优惠
在泸州
二孩、三孩生育家庭可享哪些政策?
有市民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
网友@涛哥通过“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向市卫生健康委留言咨询:在泸州生二孩、三孩有没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
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回复
我市目前执行和出台的奖励政策
包括生育休假、生育保险、
个人所得税扣除、购房补贴
和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来看↓↓↓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生育津贴和生育限额补贴。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我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参与奖补企业提供的在活动名单之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一手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助。补助资金在签订网签备案合同时,由开发企业直接一次性予以补助(详情需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85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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