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向过期食品说不”的决心,以对销售过期食品“零”容忍的监管执法力度,景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全域内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过期食品专项治理行动,提升全县食品流通行业规范经营水平,全力构建“无过期食品城市”。
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哪家食品经营单位上了我们的“红榜”吧!
丽水十足便利店有限公司景宁人民中路一店
经营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东路8、10号东方江泰广场W1035-1036号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制度完善,从业人员持
有效健康证。
设置 “ 临期食品专柜 ” ,食品摆放
整齐,落实临期食品管理。
经营场所卫生整洁,配备与经营范围
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
售烟酒商品”以及承诺不销售过期食品
的标识。
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张贴醒目
标识牌,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
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那么,是哪家食品经营单位上了“黑榜”呢?
景宁畲族自治县万某某某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
1、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定期清理检查临期食品;
2、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案件回顾
2024年6月4日,景宁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万某某某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年6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于货架上发现“金汤酸菜鱼调料”4包(品牌:蜀辣南北,净含量:300g),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保质期12个月;“五福林原汁剁红辣椒”3罐(品牌:五福林,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保质期12个月。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景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在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景宁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发布“红黑榜”,重点曝光不良商家和恶劣行径。
下一步,市场监管“蓝朋友”将继续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提高食安管理水平,为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来源:景宁市监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