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人才“选、育、用”齐步走,强化履职担当,注重贯通融合,着力打造一支“敢为、能为、有为”的干部队伍。
拓宽选人渠道,充实人才储备库。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人才选拔流动渠道,聚焦纪检监察队伍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人才信息共享机制,对全市干部全面摸底,综合考虑党员干部的学历、工作能力、性格特点,建立人才储备库。今年以来,通过公务员招录、定向培养、重点考察,将具有法律、侦查、财务等专业背景,有司法及行政执法、党务等工作经历的党员干部18人补充到纪检队伍中来。
畅通育人路径,建立能力加油站。采用“走出去学”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系统内纪检干部执纪水平不高、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弱化等方面的问题,外派学习干部5人次。采用“紧跟上级学”的方式,充分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化解存在的教育培训碎片化、讲师理论水平参差不齐等难题,累计270人次。开展“以干代训”式学习,分批选派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常德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查办等工作,共计28人次,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健全用人体系,树立考核风向标。完善年终考评和平时考核机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牢固树立重实干、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结合岗位职责和所完成的工作实际,将平时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密切挂钩,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激励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争先创优。今年,已提拔重用干部12人次,平职交流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