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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近期,部分地区再次出现民办幼儿园突然关停或卷钱跑路等现象,给家长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为切实维护民办幼儿园师生员工、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向全县广大民办幼儿园家长朋友再次提醒如下:
1.幼儿园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费。
2.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3.2024年12月31日前,全县民办幼儿园要完成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工作。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幼儿园,暂停收取相关费用,家长暂缓缴纳任何费用,直至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为止。
4.民办幼儿园在备案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是收取幼儿保教费的唯一账户,请家长缴费时务必核对。请广大幼儿家长在县教体局和各民办园未公布监管账户前,坚决抵制民办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跨学期预交费用,绝对不要以现金或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缴纳保教费到非幼儿园监管账户,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等资金风险。
5.请各位家长朋友及时关注“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近日我们将公布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在未公布监管账户前,请家长暂缓缴纳保教费等。如果保教费缴至非幼儿园监管账户,园所出现突然关停或卷钱跑路等情况,家长所缴费用将难以追回。
6.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前,各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专用账户要向家长公布,请家长在开学后直接将保教费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凡是未公布监管专用账户的,请家长暂停缴费。
7.未经审批注册登记进行全日制幼儿教育的场所,存在重大资金风险和安全隐患;请暂停缴费,并尽快把幼儿转入到审批注册且已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民办园和公办园上学,且无法进行近期将要开展的幼儿学籍注册和一年级学位摸底统计。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编辑:韩笑
审核:张伟
核发: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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