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主办、深圳市国际投融资商会承办的【“投融荟”系列路演第三十四期 —— 人工智能专场】顺利召开。商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成员颜嘉嘉律师围绕《AIGC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和合规应对》主题为大家带来了精彩分享。
嘉宾分享
北京市柳沈(深圳)律师事务所颜嘉嘉律师以《AIGC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和合规应对》为主题,从AIGC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AIGC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以及数据训练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展开了分享。
AIGC的知识产权侵犯风险
> 训练素材合规;
> 充分提示潜在风险;
AIGC知识产权保护框架
1.算法的专利保护
> AIGC服务提供者应将算法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相结合,体现算法步骤的执行能够采用具有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具体技术领域的具体技术问题,并形成具体的技术效果,使之成为可专利的新发明,具体要求企业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343号公告。
2.AIGC产品的著作权保护
> 避免触发源码溯源+严格遵守许可证;开发团队在研发过程中对他人的专有软件进行借鉴,则必须尽量避免采用逆向工程、反编译等往往易触发软件著作权侵权风险的源码溯源措施,同时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产品的许可使用限制。
3.AIGC产品的商业秘密保护
> AIGC服务提供者必须在提供服务时谨慎对待用户的输入内容,不能一概而论地将用户数据进行收集并用于算法训练,而导致用户商业秘密泄露。
数据训练知识产权风险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知识产权风险-合规建议】
> 确保爬取行为合规,避免爬取他人后台数据,避免使用侵入性较强的手段爬取数据;
> 对爬取的数据,进行标记,并采取去重、违法及敏感信息剔除等措施;
> 训练数据中包含个人信息的需取得个人的知情同意或对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对于包含敏感个人信息需履行更为严格的合规义务;
> 提高AI软件对素材的抽象学习能力,避免其对素材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使用与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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