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转及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停办业务期间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从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醒,拉萨市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因未及时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缴存工作而影响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来源:拉萨日报
编辑:王巍臻 王冯利
编审:王全胜 米玛欧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