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信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进一步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的体系引领作用,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这类企业普遍拥有较高
为此,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信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进一步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的体系引领作用,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政策要点一览
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确定7类支持对象,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等均在政策支持范围内。
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
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将国担基金的贷款责任
分险 比例从20%提高至不超过40%,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代偿率上限从4%提高至5%。
《通知》明确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专项担保计划的支持对象、
精准,即聚焦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精准“滴灌”经营主体。《通知》确定了7类支持对象,覆盖面较广,梯度跨度较大,包括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等。
同时,专项担保计划注重与现有政策做好衔接,按照梯度培育的理念,分层分级确定了国担基金的风险分担比例。《通知》明确,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
降费,即划定担保收费标准“红线”,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通知》明确,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
创新,即创新业务联动模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三提高”,即提高
据了解,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
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了国担基金,构建了“国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介入,
需要明确的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需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力,担保只是其中的一环。“每年国担基金结合形势需要和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再担保业务的总规模,从源头上控制住担保代偿风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前述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说。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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