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市民用户办理供电、自来水、天然气、网络四项报装业务时,由于涉及四家单位,需要一家一家营业厅跑,费时又费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以及《荆州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荆州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制的通知》《关于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改革试点申报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用户企业便利度,我市印发本项实施细则。
未来,荆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用户在有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及缴费、过户等需求时,可通过任一共享营业厅网点咨询办理事项流程。
各共享营业厅将指导用户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水电气网”联动申报平台提出申请,按申报页面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即完成申报。
申报成功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企业将通过“水电气网”联办平台收件受理,由联办服务专员组织“水电气网”单位进行现场联合踏勘并填写《荆州市水电气网联办踏勘意见表》,事后将意见表交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上传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编审:王桃芳
监制:朱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