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汉江水域禁渔期),被告人聂某在仙桃市毛嘴镇杨越村附近利用锚钩进行非法锚鱼,被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非法锚鱼的渔获物净重量为11.62千克。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就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向法庭展示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就刑事诉讼的定罪量刑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及理由发表了意见,提请法院判令被告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同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道歉。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法充分履职,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40人次,执法车、执法船290次,查获非法捕捞案件11起,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该院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非法捕捞渔具集中展示和公开销毁活动,通过采用碾压、切割、分解等方式,对收缴的非法捕捞渔具进行集中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多元解决方式,既从法律上惩治非法捕捞行为,也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积极引导被告人参与生态修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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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检察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