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医疗保障局公告

乐活   2024-12-20 19:00   甘肃  

关于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公告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

202511日起,我市将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政策。门诊慢特病病种分两类管理,Ⅰ类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共63个病种;Ⅱ类为我市纳入实施的病种,共5个病种(具体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比例、限额和复审期限见下表)。为做好政策调整后新旧病种衔接,推动新政策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最多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对20241231日前已申报了三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参保人员进行清理,按照患者本人意愿,每人只保留两种慢特病病种,其余慢特病病种要于202511日前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全部删除,参保群众可就近到县乡各定点医疗机构前往办理。

、椎间盘突出患者自202411日起不再申办,202411日之前已经认定了该病种的参保人员继续按原报销标准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均为三年,按照待遇享受期限陆续退出,待遇享受期限以申请日期为准。

三、为确保广大参保群众2024年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不受影响,20241231日之前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未报销的,请及时持相关门诊票据、用药处方和费用清单等资料,前往县内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销,城镇职工到静宁县人民医院、静宁县中医医院、静宁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宁县妇幼保健院报销)。门诊慢特病手工零星报销受理时间截止20241231日。 
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标准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丨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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