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

民生   2024-10-27 21:40   云南  



近日,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楚雄高新区和各产业园区,州级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三年行动

(2024—2026年)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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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州,结合楚雄实际,实施本行动。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实现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打造“滇中旅游胜地”,实现从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在新起点上推动文化繁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州。到2026年,全州接待游客达1亿人次以上,文化和旅游总收入1300亿元以上,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超过5%。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文化兴楚”行动

1.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州。(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州行政村(社区)以上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快公共数字文化、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推动全州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全面发展,抓实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广电局)

3.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打造“书香楚雄”阅读品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乡村“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优化无障碍服务,支持在公共图书馆增设盲人图书室、阅览室。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彩云奖”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年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5000场次以上。组织“文艺轻骑兵基层行”“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等惠民演出2500场以上,惠及群众10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文联)

4.打造文艺精品力作。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方面对大众的引导和凝聚作用,谋划、创作、演出、储备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持续开展新韵律诗歌会及全国知名散文家入楚采风创作等活动;继续打造音乐剧《古微鲁》《火·红》、音乐会《绿水青山满地歌》;深化与国家级文艺院团合作,引领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州新剧(节)目展演,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文艺展演赛事,力争入选并取得较好成绩。(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文联)

5.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坚持一流标准,积极推进元谋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万家坝铜鼓文化研究,规划建设万家坝遗址公园和万家坝铜鼓博物馆。深入研究阐释、传播展示楚雄文物价值,讲好楚雄文物故事。推动博物馆创新发展,推出一批主题展览、研学基地和文创产品。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配合做好滇缅公路联合申遗工作。认定公布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6.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到2026年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总体数量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15项以上,省级增至82项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达到15人以上,省级达到150人以上。建设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成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传承基地和传习馆(所、室)达到80个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开发以彝绣、恐龙、野生菌、绿孔雀等为代表,具有楚雄特色的文创伴手礼和文创品牌。将赛装节、彝族火把节等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 节庆品牌。推动影视、文化创意等产业园区建设,打造3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主营业务收入上亿元的文化企业3户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 

(二)全力实施“旅游强楚”行动

8.开展资源普查和转化利用。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承接,开展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统筹开展农业、工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潜在涉旅资源普查和乡村旅游资源专项普查,依托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平台,做好相关数据接入,形成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委、 州林草局)

9.加快新业态新产品开发。推进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避寒避暑、医疗养老和中彝医药保健示范项目3个以上。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打通景区连接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绿美公路和景区式、休闲式服务区,将永仁大桥观景服务区打造成为交旅融合示范点。建设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个以上。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科技旅游,培育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等智慧旅游新场景5个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

10.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实施老旧景区转型提质计划,支持景区大力培育开发新业态、新产品和引入新模式。改造提升老旧景区20家、打造省级绿美A级旅游景区标杆典型6家、5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旅游休闲街区1家、4A级旅游景区3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3A级旅游景区6家。(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

11.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大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特色村寨、农业文化遗产、革命遗址遗迹等文化旅游资源的活化利用,打造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20个云南省金牌旅游村、20个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推出“乡村四时好风光”特色旅游线路。打造美食街区、特色餐饮和风味小吃。推广“村民+合作社+平台企业+专业运营 机构”的乡村旅游多元发展模式。力争全州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2500万人次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

12.加快发展红色旅游。提升元谋龙街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大姚仓西红色文化公园等红色旅游景区品质,新打造姚安地索旅游区等红色旅游景区。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大力弘扬红色文化精神,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支持旅行社依托州内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开发红色旅游线路,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委党史研究室、州退役军人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文旅项目“提质增效”行动

13.强化项目谋划和精准招商。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开放经济、园区经济,完善文旅招商项目库,州级层面每年 牵头策划20个左右质量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业态创新强的重大招商项目,每个县市每年策划包装3个以上文旅新项目。(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14.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文旅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衔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

1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州级重大项目以及每年确定行业20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推进实施。争取和统筹中央、省各类投资加大对我州重点文旅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入库纳统指导,做到依法依规应统尽统,到2026年,力争实现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

(四)实施文旅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行动

16.培育龙头企业。到2026年,力争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骨干文旅企业2家;力争引进2家以上“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精、特、优、新”旅游企业10家。(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国资委)

17.壮大传统企业,培育新业态主体。到2026年,培育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2家;壮大景区运营主体,打造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3个;培育旅游住宿业运营主体,在全州每个县市建成运营1个高品质酒店;建设等级旅游民宿20家以上;培育生态、康养、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45家。鼓励村党组织领办旅游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培育全州乡村旅游合作社300家、经营户1.5万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文旅“服务提升”行动

18.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推动完善导游薪酬制度,实现“游购分离”,解决“以购养游”问题,严肃查处旅行社和导游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规范旅游市场,形成行业自律。优化旅游投诉处置体系,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和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文化、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旅游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

19.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文旅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公共文化机构运行、文物保护、大型活动、旅游安全等重点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筑牢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

20.提升智慧化水平。积极参与推动建立西南区域智慧旅游联盟,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扫码识景、预约预订、分时游览等智慧化服务,打造一批智慧化景区、度假区、特色旅游村镇。支持州内文创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打造数字文化藏品等数字产品,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六)实施文旅宣推“塑造品牌”行动

21.打造楚雄文旅IP。立足文旅资源禀赋,以禄丰龙、元谋人、野生菌、绿孔雀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突出楚雄特色的文旅IP。着力打造和培育13个节庆文化旅游品牌,丰富楚雄文旅IP系统内涵。制作推出系列文创产品,以简洁鲜明的元素符号与独特的衍生产品,增强楚雄文旅的辨识度,提升大众对楚雄文旅形象的认知,为楚雄文旅发展注入活力。(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

22.构建宣传推广体系。创新宣传推广方式,丰富宣传推广内容,完善宣传推广渠道。有效整合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搭建展示楚雄文旅形象、文旅产品的文旅宣传线上营销矩阵,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宣传推广楚雄文旅,提升楚雄文旅知名度,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对外讲好楚雄文旅故事。(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融媒体中心)

23.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加强与攀枝花等周边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探索全域旅游背景下的新型合作交流模式,构建区域文旅联合平台,融入澜湄视听周相关活动。推动楚雄优秀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和文物文博走出去。持续加强节庆品牌打造,大力发展节庆经济、假日经济。(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商务局)

24.推动旅游促“三交”计划。深入挖掘整理开发历史和文化资源,打造好各民族共有共享的节庆品牌,不断丰富旅游促“三交”的平台和载体。以旅游为载体推动各民族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商务局)

25.加强文旅正面宣传和风险防控工作。聚焦宣传思想文化主线,构建大宣传格局,丰富宣传平台及载体,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传播楚雄声音、讲好楚雄故事,传播正能量,弘扬优秀文化,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力。加强正面回应和舆论引导,依法依规处置涉旅网络舆情,坚决防范各种风险失控蔓延,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 

三、保障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工作专班机制优势,以“三法三化”效能革命、作风革命举措推动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各项工作的落细落实。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省、州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好《楚雄州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扶持和奖补办法(试行)》。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涉旅场所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推动文化旅游强州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领导机制。州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清单式管理,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来源丨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丨汤雁玲

审核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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