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变了这些!附修改前后对照表!

文摘   2024-12-30 17:03   重庆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监管实践经验,针对近年来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则,主要从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方面:


  • 修订草案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现行禁止实施贿赂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规定(第8条);
  • 完善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制度,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13条);
  • 同时,还完善了虚假宣传(第9条)、不正当有奖销售(第11条)、商业诋毁(第12条)、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第15条)等行为相关规定。

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规定方面,修订草案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调整处罚额度。经营者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对实施商业贿赂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等“处罚到人”规定,补充对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的单位和个人有关罚则。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5年1月23日。

来源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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