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止!烟台一地最新发布
民生
2024-12-22 08:19
山东
根据2021年10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我区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以及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广大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提出了新要求,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人身伤害、噪音、空气污染等问题已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为了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3、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新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4、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美丽蓬莱是我家,蓬莱美丽靠大家。禁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家园,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蓬莱建设!来源丨今日蓬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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