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认真开展监管排查,专项检查城乡接合部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来源与质量管理、过期药品的管理与处置、药品的储存管理等内容,重点排查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检查企业药品、医疗器械在企业计算机系统中进、销、存记录是否相符、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情况。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存在兼职的情形以及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处方是否经过执业药师审核等情况。
对全市零售(连锁)药店注册执业药师再次进行全面对照自查整改,统计和了解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情况,要求全市零售连锁企业严格按照“七统一”要求,对从外渠道购进的药品,进行全面自查汇总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80家单体药店已配备执业药师,56家零售连锁企业为远程审方,22家零售连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重点对是否存放过期药品及近效期药品的日常管理提交自查报告。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1家、药品使用单位14家,146家药品经营企业、76家药品使用单位提交自查报告,未发现经营使用过期药品情况。
同时,联合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暗访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家,药品使用单位4家,并按照省州相关部署督促实行远程审方的零售连锁门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23家。检查中,发现未严格执行“七统一”要求的零售连锁门店1家,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品经营企业1家,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记者|张金凤 通讯员 王 浩
编辑|杨明宇 责编|武 强 监制|马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