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由26个国家构成,其中有10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14个对话伙伴,已有23年的历史,逐渐成为国际治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上合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总面积约占全球陆地总面积的30%,总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50%,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约占全球生产总值的25%。
上合组织国家核电发展情况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8个国家正在运行核电机组,在运机组127台,总装机容量1.07亿千瓦,分别占全球在运机组总数和总装机容量的30.5%和28.5%。2023年,上合组织框架内国家核能发电量为7282.56亿千瓦时,占全球核电总发电量的28.5%。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和白俄罗斯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运核电机组的6个成员国,亚美尼亚和阿联酋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运核电机组的2个对话伙伴。
2023年上合组织国家核能发电情况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6个国家正在建设核电机组,在建机组45台,总装机容量4849.1万千瓦,分别占全球在建机组总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的76.3%和79.4%。中国、俄罗斯、印度和伊朗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建核电机组的4个成员国,埃及和阿联酋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建核电机组的2个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4个国家已经有核电机组退役,退役机组14台,总装机容量587.6万千瓦,分别占全球永久停堆机组总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的6.7%和5.5%。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巴基斯坦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永久停堆核电机组的3个成员国,亚美尼亚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永久停堆核电机组的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是全球重要的铀资源储备区域。根据经合组织核能署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2022年铀资源、生产与需求》红皮书规定的在全球查明可采资源量中,开采成本低于4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77.59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8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199.08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607.85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26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791.75万吨铀。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查明可采资源量中,开采成本低于4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62.73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80.84%(澳大利亚和印度数据未公布)。开采成本低于8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96.86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48.65%(澳大利亚和印度数据未公布)。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181.50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29.86%。开采成本低于26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229.32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28.96%。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在铀资源领域拥有重要地位,它们的铀资源储量和产量对于全球核电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蒙古等国,它们的铀资源对于全球核电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供应和促进清洁能源转型,国内外核电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国际原子能机构连续三年上调核电发展预测值。国际能源署指出,为实现净零排放,2050年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将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
国际政府组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核电,携手推动核电积极发展。上合组织重申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平等互利合作的重要性。金砖国家认为核能对于建立灵活、具有韧性和可持续的能源系统至关重要。
上合组织具有重要的核电发展潜力
坚定不移积极安全有序发展国内核电
我国核电技术、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和运维经验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积累了重要的基础,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我国还有较大的核电缺口,需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核电国际合作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铀资源合作
上合组织具有全球重要的铀资源储备。结合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实际,我国核电企业宜加快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铀资源合作,加大海外铀资源获取力度,加强勘查开发合作,提升铀资源采购进口能力,推动贸易与产业、贸易与海外铀资源获取、贸易与技术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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