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培训会。会议传达解读自然资源部关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运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政策要点,安排部署2024年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培训会上,武汉市黄陂区、宜昌市宜都市、黄石市大冶市分享了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的实践案例和相关政策措施;各市州围绕近期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本次培训直面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处置存量房地产用地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培训帮助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措施,发挥政策红利,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同时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认识到当前存量房地产用地处置工作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支撑全省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的关键工作;要摸清底数,统筹做好项目储备,核实细化项目清单,确保清单内项目符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的要求,并科学编制储备计划;要用活政策,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深化改革、合力攻坚、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发挥这些政策红利,同时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快消化处置存量房地产用地。同时要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在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湖北建设,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的具体措施;要迅速落实整改,按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规定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逐个对账销号;要强化制度建设,要注重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注重标本兼治,做好源头防控,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全面提高各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厅机关相关处室有关负责同志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来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