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116.3万元!吉安一中学原校长职务犯罪案公开开庭审理

时事   2024-10-18 20:22   江西  

“我十分后悔,我严重地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教育系统的形象,也辜负了党组织的栽培和信任。”被告人陈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深深地忏悔。


 10月12日上午,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安福中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某某职务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城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党总支书记、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教辅资料代理商、工程承建商、设备经销商等贿赂116.3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该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全县各学校书记、校长等16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现场旁听,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上了一堂触动心灵的廉政教育课,深受警醒,今后要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在党纪国法面前知敬畏、存戒惧。


来源:综合安福县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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