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市召开2025年度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副市长张文华参加会议。
2025年度缴费标准出炉
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450元/人,比2024年度增加20元/人。
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40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 1035元/人
·40~5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1153元/人
·50~60周岁男、50周岁~55周岁以下女参保居民1270元/人
·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居民1504元/人
(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仅限于原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其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合并征缴。)
此外,我市驻丹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简称“在校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保险),缴费标准为430元/人。
会议指出,对持居住证非我市户籍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我市户籍参保人员相同标准执行。
注意!缴费时间有调整
2025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时间有所调整,会议明确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会议指出,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全年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对居民医保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职工医保中断三个月以内参加居民医保,户口迁移后首次参保、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退役军人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当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当年度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仍然以税务微信、税务支付宝、手机银行和社保卡代扣代缴等多元化金融渠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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