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设立临时秋菜便民销售点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经营业主们: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时值十月,各类秋菜大量上市,属于平罗人的生活文化“囤秋菜”悄然展开。为方便市民生活,解决菜农售卖秋菜问题,让城市管理既有法度又有温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方便群众、解决就业、控制总量、规范经营”的原则,选址划定16处30个临时秋菜销售点,进一步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让“小摊位”服务“大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秋菜销售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每日7:30-19:30)
二、秋菜销售地点
平罗县东方明珠A区、唐华丽景等小区(具体点位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2.摊位不得堵塞道路,妨碍通行。
3.保证摊位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11月15日之后必须停止经营并撤离便民销售点。此外,经营业主还需自觉维护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三带”(自带扫把、自带撮子、自带收集垃圾容器)和“三无”(无垃圾、无杂物、无污垢),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物,严禁造成环境污染。
5.不得使用扩音设备进行叫卖、宣传。
6.经营者必须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内摆摊设点,否则将依据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7.对经营者实行红黑名单制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取消临时摊位使用权,并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附件:平罗县临时秋菜便民销售点点位分布表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一审:史嘉鑫
二审:王旭亮、闫绪琴
三审:杨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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