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玉小学校
关于开展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024年“幼升小”积分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委、九龙坡区教委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华玉小学校“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24年“幼升小”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1.基本条件。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4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工作或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③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
(3)适龄儿童监护人婚姻证明;
(4)适龄儿童出生证;
(5)九龙坡区社保证明材料或九龙坡区内工商营业执照。
4.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不再接收。
二、时间安排及操作方式
凡符合我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政策的适龄少年监护人请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报名
7月1日—7月3日,“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请第一志愿填报华玉小学校。
方式一:关注并进入“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二:登录电脑端网址
https://www.jlxjzs.cn/xsc/pc/#/,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报名。
(二)查看录取结果
7月9日,“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查看录取结果。
方式一:进入“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查看。
方式二:登录电脑端网址
https://www.jlxjzs.cn/xsc/pc/#/,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查询 。
三、温馨提示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入学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咨询华玉小学招生办电话:
86195126-8008,13983480864。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玉小学校
2024年6月30日
-玉品童心 温润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