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课堂丨规范行车用车安全,防范涉农交通事故

财富   2024-08-23 17:01   上海  

- 风险提示 -

 规范行车用车安全

防范“涉农”交通事故




PART·1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我司接张某报案称其驾驶的车辆在乡村路段行驶时,与另外一辆农用载货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多车受损。

事故发生时,李某驾驶的农用载货汽车,在超越张某车辆过程中,逆向行驶不慎撞上了对向货车,致使三车受损,车上人员受伤。

经交警事故认定,李某驾驶的农用载货汽车逆向超车且人员超载是造成本次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PART·2

涉农交通安全 风险提示

农用车、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

农用车、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法律明确规定:农用车、货车不得载人

“农用车”是人们对农用运输车的简称,主要指以柴油机为动力,行驶速度较低的三轮、四轮运输车,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不能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在这里温馨提示广大“涉农”车辆车主:

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事故隐患。

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驾驶,从我做起。

太保服务,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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