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源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商家报名工作。在前期征集第一批、第二批企业的基础上,现继续开展第三批报名工作,有关公告如下:
此次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时。活动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在河源市开展智能家居产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销售业务且纳入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含分公司),原则上在河源设立时间(或开展相关业务时间)达半年以上,具备线下实体销售门店。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附上推荐参加活动的合理理由。
(二)补贴品类销售经营范围参考
1.智能家居产品。(1)智能净水机,(2)智能洗碗机,(3)智能消毒柜,(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5)智能门锁,(6)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7)智能床(含智能床垫),(8)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9)空气净化器,(10)衣物护理机、(11)干衣机,(12)摄影仪,(13)电风扇,(14)蒸烤箱,(15)电饭煲,(16)微波炉,(17)电磁炉,(18)咖啡机,共18类。
2.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1)成品门窗及配件,(2)水泥砂浆,(3)木质地板及板材,(4)瓷砖及石材,(5)涂料,(6)天花吊顶,(7)厨卫改造产品,(8)卫浴产品,(9)管线管材,(10)节能灯具,共10类。
3.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1)适老化改造产品,(2)适老家具,共2类。
(三)结合工作要求,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具备与活动审核平台对接的能力,按要求布设活动所需的统一收银设备。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参与活动的企业需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及线下产品价格,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且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
(六)要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建立家装厨卫产品销售信息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购买人信息、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
(七)要配合开展有关政府及第三方的审计工作。
(八)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因企业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由企业自行负责解决,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参与资格。
(一)报名表(附件1);
(二)承诺函(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范围至少1年以上):可从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盖章后需按顺序扫描汇总成PDF文件一并提交。
(一)企业自愿报名:参与活动企业将报名材料(2份纸质材料+1份PDF电子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
(三)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1.河源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企业报名表
2.河源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函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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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
企业报名表
来源:市商务局
编辑:王志刚
二审:张 媛 吴 昊
三审:田清秀 巫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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