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申请事项的通知

民生   2025-01-23 17:05   辽宁  

关于大连金普新区

人才公寓申请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金普新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现就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区、金普新区范围内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与金普新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住:

(一)持有A类、B类或C类“金普英才卡”。

(二)金普新区自主认定的大连市高端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三)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租住费用

人才公寓共设两种户型,大户型为两居室,小户型为一居室。具体租住费用如下:

(一)A类“金普英才卡”持卡人和金普新区认定的大连市高端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实行免费租住。

(二)B类“金普英才卡”持卡人按照大户型公寓600元/月、小户型公寓400元/月优惠租住。

(三)C类“金普英才卡”持卡人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大户型公寓900元/月、小户型公寓700元/月优惠租住。  

三、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金普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申请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本单位出具的在编人员证明,自主创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社保缴费明细;6.本人及配偶在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区、金普新区无住房证明;7.金普新区自主认定的大连市高端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金普英才卡”A卡、B卡、C卡持卡人仅需提供本条第1、2、6项材料。

(二)资格审核: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入住资格审核,审核后通过金普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入住办理:申请人在接到入住通知一周内,到公寓物业办理租赁入住手续。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房源按轮候顺序递进租赁。

四、受理方式

(一)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jpxqrcgy@163.com邮箱

(二)联系电话:0411-65891589

五、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地址设在董家沟人才公园。房源不足时,优先保障“金普英才卡”A卡持卡人及金普新区自主认定的大连市高端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公寓租赁价格按照申请人员类别执行不同标准。符合入住条件人才免除或优惠的租金费用由金普新区财政解决。水、电、燃气、暖气、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按管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与管房部门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按年签订,累计租赁期不超过3年。

(四)申请人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内容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人才公寓在内的区级人才政策性补贴申报资格,已办理入住人才公寓的立即清退,对当事人按照应缴租金的2倍数额追缴其租金。

附件:金普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请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编 辑:邢高笥飘

美 编:车晓丹

责 编:宋子光

信 源:金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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