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重大风险信息提醒!

民生   2025-01-26 11:59   辽宁  

针对即将到来的

寒潮大风天气

为保障海上作业安全

近日

天津海事局、辽宁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山东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联合发布


海上重大风险信息提醒


综合中央气象台及各地大风预报预警信息

受强冷空气影响,26日白天到夜间,渤海和渤海海峡北风5—6级增强到7—8级、阵风9—10级,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南风5—6级转北风7—8级、阵风9—11级,黄海中部西南风5—6级转西北风7—8级;27日白天到夜间,渤海、黄海北部、黄海中部西北风7—8级,渤海海峡西北风8—9级减弱到7—8级。



海事部门提醒:

一、请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海上作业人员密切跟踪海上气象预报,严格按照防风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响应,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港口码头作业单位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组织在港船舶采取加固缆绳、调整泊位等措施,必要时组织船舶暂停作业、提前疏港。 

三、客运船舶要科学调整航班计划,严格落实交通管制措施,提前做好避风安排。

四、中小型货船和载运钢材、载运易流态货物等特殊货种船舶及空载船、半载船、海上施工作业船舶等抗风能力较差的船舶,要提前制定避风措施,落实避风水域,按规定提前撤离人员,严禁冒险航行和作业。

五、各涉海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动态监控,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

六、建议船方审慎安排航行作业计划,积极“避风”,避免“抗风”。已停泊在渤海内各港口的船舶,如果计划经过成山头南下,应推迟开航计划,待大风过后开航。目的港为渤海内港口的船舶,不要北上进入渤海水域,选择在山东半岛南部或者黄海南部受大风影响较小的安全水域避风。



同时,辽宁海事局提醒广大市民:

辖区内各客运船舶可能会因大风调整班期或停航,具体航班信息调整情况请以各客运公司官方发布的通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提前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返乡行程。

若客运船舶已停航,请不要前往码头或在码头附近逗留;尚未抵达港口的车辆,请及时调整路线,避免前往港口区域。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谐音:123救我)。

此次寒潮大风天气风寒效应显著,提醒大家注意防寒保暖,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增减衣物,谨防感冒着凉。



编 辑:吕学琦

美 编:林月

责 编:宋子光

信 源: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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