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立案调查后,认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11月20日,“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词条登上微博热搜,称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禁用的“圆叶牵牛提取物”。随后,百雀羚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并称,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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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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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