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
自2024年2月15日始,全国均覆盖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政策。
残疾人辅助器具是什么?
残疾人辅助器具是维持、改善残疾人功能的各类物品、设备、软件的总称。辅助器具适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增强残疾人独立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技术手段。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肢体辅助器具
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护理床、移位器和各种拐杖等,可以帮助肢体残疾者实现行走、站立、移动等基本功能。
2
听力辅助器具
包括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帮助听力残疾者听到声音,提高交流能力。
3
视力辅助器具
包括眼镜、低视力助视器、盲杖等,帮助视力残疾者看到世界或者减少行走障碍,提高生活质量。
4
言语辅助器具
包括语言训练器、语言翻译器等,帮助言语残疾者进行语言交流。
补贴对象
各地将经济困难家庭和重度残疾人作为优先补助对象。
江苏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持证残疾人和16岁以下残疾儿童、16岁以上持证残疾学生5类人群;
安徽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持证的低保对象、特困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残疾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新入学残疾大学生7类人群;
山东、湖北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的持证残疾人;
河南将补贴对象限定本省户籍的7岁以上持证残疾人;
湖南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的持证或持诊断证明的残疾人;
四川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的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和低收入人口家庭的持证残疾人。
除上述7个省,其余地区均将补贴对象定为当地持证残疾人和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其中,江西将持居住证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对象,河北、内蒙古均将在本省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纳入补贴对象,海南、西藏分别将未持证残疾老年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纳入补贴对象。
补贴内容
各地将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作为主要补贴内容,除内蒙古外,其余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产品基本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等各类别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各地补贴目录内包含的辅助器具种类不一,少的有30余种,多的可达190余种。
补贴标准
各地主要依据辅助器具产品类别、家庭经济状况、残疾程度等确定补贴标准。
天津、山西、吉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补贴目录内所有辅助器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所有补贴对象全额补贴。
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补贴目录内所有辅助器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或残疾儿童等特殊(优先/重点)补贴对象全额补贴,其他补贴对象给予不同比例补贴。
河北、辽宁、陕西、宁夏4个省(区)对补贴目录内部分辅助器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所有补贴对象全额补贴,补贴目录内其他辅助器具给予不同比例补贴。
海南省对补贴目录内所有辅助器具,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给予全额补贴,未持证残疾老人最高300元的补贴。
补贴方式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西藏、青海、宁夏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实物补助方式,直接给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产品,有利于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辅助器具产品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更多残疾人受益。
北京、福建、江西、海南、陕西5省(市)采取货币补助方式,有利于方便残疾人从市场渠道自主选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重庆、贵州、甘肃、新疆10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实物补助+货币补助”方式,兼顾满足残疾人通用型、基本型产品的需求与个性化需要。
服务流程及方式
各地将服务流程明确为申请、评估、审核、适配、结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等地搭建了“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平台,实现了残疾人网上申请、在线选购、实时补贴等“一站式”服务。